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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建设执法公正的司法警察队伍
来源:检察日报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1日作者:

曹建明致信第三次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会议强调

    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努力

    建设一支执法公正的司法警察队伍

    第三次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会议今天在江苏无锡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致信祝贺本次会议的召开。他强调,要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结构合理、规模适度、执法公正的司法警察队伍。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李如林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苏省委常委、无锡市委书记黄莉新致辞。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出席会议。

    曹建明在致信中说,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积极推进司法警察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强化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司法警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整个检察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为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曹建明指出,在检察机关设立司法警察,是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需要,是法律监督所具有的国家强制性的重要体现。做好司法警察工作,关系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关系到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关系到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随着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查办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等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司法警察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特别是修改后刑诉法进一步强化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赋予了新的职责任务,为我们正确把握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的法律定位、发挥职能作用,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司法警察工作既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新的严峻挑战。

    曹建明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学习贯彻修改后刑诉法为契机,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要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司法警察工作置于检察工作全局来谋划、来推进。要始终坚持以服务执法办案为中心、以保障办案安全为重点、以规范执法行为为基础、以转变履职方式为动力,全面加强和改进司法警察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要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继续深化司法警察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调整司法警察职责职权,着力构建符合司法警察性质特点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要始终坚持从严治警方针,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结构合理、规模适度、执法公正的司法警察队伍。

    李如林在讲话时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要以服务执法办案为中心,以保障办案安全为重点,以规范执法为基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履行司法警察工作职责,切实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全面加强教育、培训、管理和监督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司法警察队伍,全面推进执法、队伍和装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警务管理科学化水平。未来五年司法警察工作要努力实现四个工作目标,一是执法观念进一步端正,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更加牢固,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显著提高;二是警务保障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司法警察队伍业务能力明显提高,各项职责全面履行,参与执法办案、协助追逃、处置突发事件、办案安全防范能力显著增强;三是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符合检察工作需要和司法警察职能特点的业务工作机制、队伍管理机制和执法保障机制基本形成,办案工作信息化、管理科学化水平显著提升;四是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保障条件进一步改善,装备配备更加科学,司法警察工作科技含量显著增加。

    中组部、中编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有关负责人,高检院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以及各省级检察院分管法警工作的院领导、法警总队长参加会议。(记者戴佳 卢志坚)